中超引援调节费退款成难题
2025-01-20
1月20日讯,《足球报》针对中超金元时代遗留问题“调节费”的处理提出了观点,认为中足联需智慧应对返还款问题。
2017年5月,中国足协发布的《关于限制高价引援的通知》(足球字[2017]254号)引入了“调节费”。该费用针对外援转会费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、内援转会费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俱乐部进行征收。从2017年夏窗开始,俱乐部需缴纳等额或差额引援调节费。
由于中超金元时代的结束及俱乐部经济状况恶化,“调节费”的返还成了历史遗留问题。中足联需要面对多个难题:如何确定具体总额、是否继续按照原政策返款25%,以及如何监督资金使用等。目前,部分俱乐部已不存在梯队和青训项目,即使返还款项也可能无处可用;另一些俱乐部尽管通过准入关但仍保留青训梯队,其返还的资金管理问题仍待解决。
中足联需制定具体方案,确保返还的25%调节费能够用于青训。这需要对不同俱乐部进行调查和评估,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监督措施。此外,在当前推动青训的大背景下,是否扩大调节费返还款比例也值得考虑。这不仅能减轻俱乐部在青训上的财务压力,还能进一步增加青训投入,符合当初设立调节费的初衷。